校定本:
29. 譽明美也
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29. 譽,明美也。
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29. 譽明美也。
[譽]: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使人]忻。(使人督之)
29. 譽,明美也。
原文: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
校文: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也][使人]忻(使人)。
28. [上29]譽,明美也。
[譽]: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29. 譽,明美也。
[譽] 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譽,明美也。
譽(之) :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29. 譽,明美也。
譽 (之) 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29. 譽,明美也。
譽 (之) 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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