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新儒家與西方哲學:第九屆當代新儒學國際學術會議


 
  張明宗 ( 中央大學管理學院產經研究所 )
彭小萍 ( 育達科技大學經營決策系)
  The Foundations of China's Inward-oriented Polic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am Smith's Political Economy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uncover the rationale for the inward-oriented policies of Ming-Qing China (in particular, Hungwu, the founder of Ming China). In this study, we do not simply evaluate this inward-oriented policy based on historical records but in contrast, use the Adam Smith's concept of political economy to yield a 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 of that policy. Smith emphasize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system of agriculture and the system of commerce, preferring the former to the latter. We use Confucianism to explain the inward-oriented policy. In other words, we examine the theories of Hungwu, Adam Smith and Confucianism in a consistent and concise manner, emphasizing the notion of inward orientation. One may argue that Smith's theory and Confucianism might exist only in the speculations of a few scholars and, hence, would never have been adopted by any policy maker. This argument is addressed by analyzing Hungwu's theory, himself an important real world policy maker.
 
梁奮程 (研究生) ( 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 )
  從 Tom Regan 的強義動物權到儒家說明人對動物的義務
   
本文檢討當今動物權的爭論,特別以 Tom Regan 與 Mary Anne Warren 的論述為主軸,最後希望藉由當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的立場說明人對動物的義務。 Regan 主張一歲以上的正常哺乳類動物有相同的道德權利,是因為牠們有固有價值,而識別固有價值擁有者的標準在於個體是否是一個生命主體。 Mary Anne Warren 視 Regan 為一種強的動物權立場,她質疑的是,固有價值是一個高度模糊的概念,根本無法據之說明動物有道德權利,也質疑作為一個生命主體的標準無法清楚地判定哪些動物才是固有價值的擁有者。 Warren 也指出,若根據 Regan 的主張,有道德權利的動物多到我們無法對牠們兌現責任,用之反證我們應該支持一種弱的動物權立場。 Warren 認為她是基於實踐的考量支持其弱的動物權立場,即,雖說強的動物權立場不成立,但是為了說服人們保護動物免受虐待,說動物有權利是一種有效的方式。無論如何, Warren 最後還是訴諸動物的知覺能力來賦予牠們權利,而這仍不免於實然如何過渡到應然的責難。我的文章首先會詳細論述 Regan 與 Warren 的立場,之後會先替 Regan 的某些主張辯護,我會指出 Regan 根本無需使用權利概念就可以說明我們對於動物的義務,避免了被指控為強的動物權立場。接著,我要指出 Regan 主張動物也有固有價值,其實與儒家說的「天命之謂性」若合符節,只是 Regan 將之說明的太強,以致於引起爭論,而儒家的說明除了可以取代 Regan 的理論用於說明人對動物的義務外,也無須招來不必要的責難,像是被 Warren 攻擊以作為生命主體此任意的標準辨認固有價值擁有者。牟先生在解釋宋儒程明道時指出,除人以外的萬物也同樣具備規範意涵的本性,此性就其絕對意涵是存有論的實在:天理、天道,是道德創造性的根源,人與物之別在於人能推,物不能推,人能推則可以重現此天理的道德創造,彰顯天理,就皆有此性而言,可說萬物平等。牟先生又深一層論述,人之外之物因為其不能推,故僅具有性之名而無性之實,徒具形式意義的性而無道德實踐上的意涵,故其道德地位畢竟跟人有差異,其權利也與人不同。然而人對它們還是有一定的義務,因為人的其中一個最主要責任就是從事道德實踐去契悟人與萬物中的性,在道德遍潤下,人對於此些不能推的萬物,即, Regan 所言之道德容受者也有一定的義務,而藉著牟先生的論述說明人對動物甚至萬物的責任或義務也是本文的最後任務。
 
  許惠敏 (博士後) ( 中央大學中文系 )
  比較唐君毅、牟宗三對程頤的說解及其論說上的意涵
   
唐君毅先生、牟宗三先生二人可以說是當代新儒家兩大代表人物。當代新儒家之所以新,一方面是有意識的上承了先秦儒、宋明儒的道統,並由之回應西方文化的衝擊,擔負了此一時代儒者的使命。一如宋明儒通過自己生命的體會,重新反省並建構先秦儒家的經典,以對抗佛教、道教(或道家)對道德世界的質疑。另一方面則是對中國哲學的詮釋,援引了西方哲學的內涵來重建儒學以至中國哲學,使中國哲學之精神得以延續,並與世界對話。而唐君毅先生、牟宗三先生即是使儒學在此一時代能有此「新」風貌之關鍵人物,也因為二先生的影響力,使得儒學之精神得以延續、傳承並發揚光大。因此,本文即以唐君毅先生、牟宗三先生的觀點作為論述對象。

本文所欲嘗試探討的就是,二先生在吸收西方哲學內涵並以之詮釋中國哲學時,他們對傳統文獻的掌握與理論的建構,是否會受其「哲學意識」所影響。牟宗三先生在詮釋中國哲學時,提出了「三系說」。通過「三系說」的理論建構,將程頤、朱熹歸為一系,並視其理論內涵為「心不即理」,以此相對於心學系統(不論是陸王心學或五峰、蕺山「以心著性」,既是一個圓圈圈的兩個來往,實皆可稱作心學)。唐君毅先生對中國哲學的詮釋,則重在一「有機體」的概念,使各各學說與學說間的關係,所體現的是承繼與發展。而此二人理論意識之不同而呈顯出對中國哲學詮釋上的差異,最顯著者即是對伊川、朱子的理解。本文即是希望透過二人對伊川解讀的不同,嘗試分析並說明各自所代表的意涵,也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提供或啟發日後可能的研究途徑或方法。

又,牟宗三哲學深受康德的影響,尤其是「自由」此一概念,在康德雖然只是設準,但在牟宗三先生的理解裡卻是真實的,而此真實即是從孟子的「良知良能」、象山的「先立乎其大」以及陽明的「知是知非、真誠惻怛」來立說,因此是否能肯認一「自由無限心」便是能否上承儒學之真精神之關鍵。能,則為儒學之正宗。不能,則或是體會不當,或是別子為宗。又依此判準,倘若未能直下肯認道德本心,且自信此心即是天理,那麼無論言說如何真切,在牟先生的判定裡,仍只是「一時之靈感語」。也因此,同樣文獻的解讀,在牟宗三先生,在唐君毅先生,就有各自不同的理論架構的呈顯。本文即是希望通過此文獻解讀的對照,呈顯出彼此理論建構的意義,且通過此意涵之呈顯,讓後學者的我們能在詮釋上有更進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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